爱上海

达州征婚网简称达婚网,权威的公众相亲服务平台,请各位帅哥美女务必留下真实信息,真诚相待。
本站公告网站介绍联系客服隐私条款

父母对还在上大学的子女是否有抚养的义务

文章分类:家庭关系  发布时间:2010-06-09  阅读: 306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如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法院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来确定的。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无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时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对于在校就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年子女,父母是否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尚在校就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年子女,如果尚未独立生活,他们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继续支付抚养费的要求,有支付能力的父母是否还有义务负担抚养费,在这一问题上,《意见》与《解释》之间存在着冲突,这就涉及到了法的如何适用问题。《解释》与《意见》都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二者不存在上位法与下位法的问题。但《解释》是在《意见》之后生效的,依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它的效力要高于意见,当二者对某一问题的规定出现不一致时,以《解释》为准。尚在校就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年子女中部分人虽未独立生活,但他们并非客观不能独立生活,而是出于各种主观原因没有独立生活。有的是为了把身心都投入到学习上,在求学期间多学些知识;
有的则是因为依赖性比较强的原因。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这类群体如果不是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生活,父母即使有支付能力,也有权不再支付,因为父母此时已经不再负有抚养的义务。

  

内容如有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推荐会员

  • 离异不带孩 公务员 5~8千 联系Ta

    月下独酌

    42岁 174cm 达州达县
  • 未婚 其他 5~8千 联系Ta

    30岁 170cm 达州通川区
  • 未婚 技术人员 5~8千 联系Ta

    Starday

    26岁 173cm 达州通川区
  • 丧偶 自由职业者 3~4千 联系Ta

    寻缘

    69岁 175cm 达州通川区
  • 未婚 其他 5~8千 联系Ta

    啊哈哈

    19岁 170cm 东莞东莞市
  • 离异带男孩 市场/销售 8千~1万 联系Ta

    有点儿意思

    39岁 165cm 达州通川区
  • 离异不带孩 私营业主 5万以上 联系Ta

    随缘

    44岁 172cm 达州通川区
  • 未婚 市场/销售 5~8千 联系Ta

    栀一

    23岁 163cm 福州长乐市
  • 专注于达州征婚婚介服务 版权所有©2024 达州征婚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川B2-20240259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70202000428号
  • 微信扫码,进入微信版
  • 手机扫码,进入手机版
  • 返回
    顶部